德国研究:美国加征关税的成本将主要由进口商和消费者承担

新华社柏林1月19日电(记者崔云龙 李汉林)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19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额外成本主要由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承担,而不是外国出口商。研究指出,这一结果与美国政府“关税由外国出口商承担”的说法相矛盾。该研究基于超过 2500 万批美国进口商品的数据,价值约 4 万亿美元。研究显示,2025年美国关税收入将增加约2000亿美元,但外国出口商只需支付约4%的关税负担,其余96%由美国进口商和消费者支付。研究发现,出口商并未通过降低价格来抵消新关税的影响。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贸易政策研究主任朱利安·辛茨表示,美国的关税政策更像是“自己的目标”。实际效果类似于对进口商品征收的消费税。这些成本将由美国国内吸收,最终损害其本国经济。研究表明,从长远来看,美国关税政策将对许多利益相关者产生负面影响。美国企业的利润率将缩小,美国消费者将面临更高的价格。与此同时,主要市场为美国的出口国将被迫减少对美国的出口,寻求新的出口市场。
(编辑:何欣)

德国商界批评美国威胁对欧洲国家重新征收关税

新华社摘要,柏林,1 月 19 日 |德国商界批评美国再次威胁对欧洲国家征收额外关税。志同道合的组织呼吁欧盟采取关税等强有力的措施和反制措施,对抗美国的胁迫。美国总统特朗普日前在社交媒体上宣布,将从2月1日起对德国等8个欧洲国家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并从6月1日起将关税税率提高至25%,直至各方就美国“全面彻底购买格陵兰岛”达成协议。德国工业联合会发表声明称,美国关税威胁给跨大西洋关系带来巨大压力,对各方都不利。该协会主席彼得·莱宾格(Peter Leibinger)表示,额外关税不仅会损害欧洲企业,还会严重损害欧洲企业的利益。损害美国经济本身和消费者利益。合作的关闭和破坏只会将经济推向边缘化。没有国际合作,美国的再工业化只是一个幻想。莱宾格认为,德国政府应该与其他欧洲国家一起明确表态,不会接受关税威胁。当前形势下,欧盟考虑引入报复性关税或采取反强制措施是合理的。德国工商会会长海伦娜·梅尔尼科夫表示,美国再次威胁对欧洲国家征收关税,令欧美贸易关系正常化前景蒙上阴影。她认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不应树立新的贸易壁垒,而应加大合作。欧盟需要与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贸易伙伴合作,共同应对生态环境问题nomic coercion.德国机械及机械制造商联合会称美方相关行为是“恐吓”。该协会主席伯特伦·卡夫拉特(Bertram Cavrat)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欧盟的任何让步只会导致美国提出更荒谬的要求,并威胁征收额外关税。他表示,与其他行业相比,欧洲机械设备制造业受美国关税影响较大,因为许多产品对钢铁和铝征收高达50%的关税。美国本身正在付出经济成本,并且随着关税的扩大,相关成本预计将进一步上升。德国电子数字行业协会首席执行官沃尔夫冈·韦伯表示,美国政府正在利用关税作为实现其目标的手段。他表示,欧洲不能再容忍这种行为。关税问题不再只是贸易政策问题。美国的行动进一步损害了已经严重受损的地区美国的信誉。欧盟必须果断、坚定地应对,不能任由美国摆布。德国批发和对外贸易协会会长德克·扬杜拉表示,美国对一些欧洲国家征收额外关税的举动是“荒谬的”和“不可想象的”。该措施标志着欧洲和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再创新低。如果允许关税成为一种政治武器,那么所有参与者最终都会失败。
(编辑:何欣)

2025年比星物联网仍将出现亏损,但计划在2023年上市时在华英证券保荐下融资超过2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电 据比星物联网(688671.SH)近日公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继续亏损。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在-9700万元至-7700万元之间。预计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1.1亿元至-9000万元之间。 2024年,比星物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5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62.41万元。每股收益-0.49元。比星物联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公开发行1963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发行价格为36.12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继修先生、李立坤先生。该股目前正处于突破阶段。比星物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资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利润为62,344.36万元。比星物联网实际募集净额较原计划增加210,834,000元。据比星物联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初步计划募集资金41260.96万元,用于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等。比星物联本次IPO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85,592,016元,其中保荐费及申购费55,055,077元。
(编辑:加成健)

瞄准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激活政策刺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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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促进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了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等促进消费举措。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成为重点关注点。会议提出,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出现,增加优质服务供给,解决信用管理、标准、安全等问题,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服务消费的战略地位,针对其发展障碍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为消费市场注入新的政治预期和发展动力。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洪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将“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作为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在初级产品消费边际放缓的背景下,服务消费正成为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增长点。从数据看,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年1月至11月我国服务业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4%,超过同期商品零售额增速1.3个百分点。 “随着更多扩大服务消费的政策落地和出台,居民消费潜力不断被激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消费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经济贸易局首席统计师袁扬表示。其中,文化和数字消费供给不断优化,市场活力逐步增强。在此背景下,洪勇分析,会议强调“全面落实促进消费特别措施”,“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本质上,促进消费从逐步刺激消费转向有计划主动消费,把分散的政策措施串联起来、整合起来。在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数字化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扩大供给侧、减轻需求侧负担,目的是增强居民消费的内生动力,这意味着服务消费不再是简单的“补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市场周期研究部主任陈立文也表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复杂化,服务消费已成为扩大内需、促进转型的重要动力。他还指出,一方面,服务消费受到高度鼓励,可以有效促进就业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虽然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但也存在信用体系不完善、标准和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限制了消费潜力的发挥。会议提出,“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出现,增加优质服务供给,解决信任、标准、安全管理等问题,促进服务消费,提高质量、惠及人民”。洪勇认为,当前服务消费的增长动力正在从“规模扩张”转向“形式创新”。随着数字技术、平台经济、场景化消费的发展,居民服务消费日益呈现出跨界融合、实时化、体验化的特点。基于传统管理和行业分类的供应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的需求。洪勇表示,“提品质、惠民生”强调获得服务不仅要“人性化”,还要“买得起、安全”。该政策似乎侧重于高增长的新服务领域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并且经常使用。未来,该政策有望通过弥补信任、标准和安全管理的短板,降低消费者决策和使用成本,推动数字生活服务、文化休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领域规范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本质上就是要‘解锁赋能’创新服务、新业态;通过鼓励新模式、新场景发展,通过科技应用为消费转型铺路,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把‘我想消费没场景、我想消费没供给’的问题转化为市场可持续增长点。”洪洋说。会议还提出,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促进消费升级。制定实施“十五五”规划,扩大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消除消费领域不公平限制,推行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不断提高,促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协调改善,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在陈立文看来,会议强调,政策要形成协同效应,以“组合拳”的形式产生放大效应。促进消费并不是一项独立的经济挑战。它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福祉,使消费者行为从政策驱动的内生增长转向自觉、可持续的内生增长。促进服务消费,打造强大国内市场的持久动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市场环境等。”陈丽芬说。(实习生张驰对本文也有贡献。)

金道科技股价不断上涨,公司计划通过发行可转债及2022年IPO融资逾2.6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金道科技(301279.SZ)昨晚宣布拟向未指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7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中大功率变速箱总成项目及智能物流机器人减速单元建设、研发及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流动资金置换项目。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公司普通股A股的可转换债券。本次可转债及可转换A股未来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的问题。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以及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在发行前与保荐机构(龙头证券公司)协商,结合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年付息方式,非转换性股票购买权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全额返还本金并支付上一年度利息。发行股份购买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的保荐人(主认购人)和董事会授权人。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有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的个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优先向公司原股东发行,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分配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与保荐人(主申购人)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市场情况,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告中披露。 2022年4月13日,金道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价格为31.20元/股。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胜先生、薛波先生。金道科技通过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认购净额为7.06亿元。公司最终净融资金额比原计划增加2.56亿元。金道科技2022年4月8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亿元,用于公司新型动力物流传动机械和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以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金道科技发行费用总额为7,402.28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保荐费及认购费5,292.45万元。原来的。公司2024年度股份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99,129,912股(不含库存股870,088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60万元。同时,我们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万股。本次股份分配的股份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重新算权后,2026年1月13日,金道科技盘中股价最高触及38元,创下创上市以来新高。
(编辑:加成健)

天脊股份收到监管通知,上月大股东套现7.06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电 天脊股份(002759.SZ)昨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办公室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天脊股份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天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补救措施的决定及对吴希屯、杨志轩、郑文龙出具警告信的办法》([20-25]168号,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决定函》)和《致天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吴锡屯、杨志轩、郑文龙的监督函》(公司部监督函[2025]232号,简称“C1”。主要内容《决定书》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首先,通过对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泰材料)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新泰材料资产组2028年及永续期销售增速没有充分的预测基础,也没有认真考虑和获取实现高于行业研究报告中增速的依据。 2024年的印花税预测并不合理,没有考虑销售和运输联系之外的印花税。无法获得生产材料的未来成本和合理的生产材料采购价格。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奎[2006]3号)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将不准确,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证监会令第182号)。其次,2024年对子公司常熟市宇翔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宇翔商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五年期贷款市场利率3.6%作为宇翔商贸债务资本成本,未采用宇翔商贸资产集团平均实际贷款利率或其接近año的LPR作为债务成本。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务会计准则2006年第3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2024年A号财务信息的披露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不准确。此举违反了《资产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规定》(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二)财务会计错误 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熟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化工)未正确记录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12 月止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薪酬,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等》(财基[2014]8号)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 1.(3)信息披露不规范 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天脊股份向非关联方提供财务支持,未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举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6.1.3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2025年修订)》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第三条的规定, 《措施理念》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广东省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天脊股份采取责令改正、向吴希屯、杨志轩、郑文龙发出警告信的行政监管措施。 2. 结果经对《监管函》主要内容的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和子公司常熟市宇翔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二是公司及子公司常熟新泰化学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销售及管理人员的工资。三是公司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向非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前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1.9条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第1.4条、第2.1.1条、“2025年修订”第6.1.9条),以及第 1.4 条和第 6.1.9 条。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2.1.1、6.1.9条。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希屯、财务总监杨志轩、董事会秘书郑文龙玩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勤勉义务,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的规定。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2条、4.3.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2.1.2条、4.3.1条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严格、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天脊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和《监管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证监局和深交所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方应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价值观合规意识,完善控制体系。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质量、价值和形象的提升。 2025年12月8日晚,天吉股份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共同股东将持股减持至1%的完整倍数。公司近日收到大股东汕头天基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天基”)的《通知》。汕头天基于2025年1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51.99万股。汕头天基及一致行动负责人兴嘉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兴嘉国际”)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1.42%,股本变动为1%的整数倍。 2025年12月8日,天脊股份加权平均权重为35677元。阿科以此计算,目前汕头天基的减持金额约为1.26亿元。天脊股份12月5日晚间公告称,大股东及合作者减持至1%的整数倍,表明汕头天脊于2025年12月1日至5日通过密集竞价方式减持了1425.63万股,汕头天脊及其合作者对兴嘉国际的持股比例降至12.12%。公司股本总额为1%的整数倍。天脊股份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加权平均价格为40.676元。据此计算,汕头天际线将节省现金约5.8亿元。经测算,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减持大股东汕头天基股份7.06亿元。 2015年5月28日,广东天机电气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5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字[2015]837号文批准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主承销商天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2.02元/股。截至2015年5月22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28848万元。发行费用 45,509,352.9 扣除发行费用 0 元后,净利润为 242,970,647.10 元。根据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59 号”批准,广东天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发行股份。昂舒县新华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收购资产及筹集配套资金。基金”下,公司已获授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134,988股。截至2016年12月2日,公司通过私募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实际发行普通股人民币34,134,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9,999,995.32元。扣除认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25,400,000.00 元后,经《天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标的股票发行登记批复》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实际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14,599,995.32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393号),天脊股份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960,300,380,03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发行价格为9.32元/股。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累计募集资金894,999,954.16元。扣除发行费用19,206,955.87元后,融资净额为875,792,998.29元。公司从前述问题来看,天脊股份在上述三轮融资中合计募集资金16.23亿元。
(编辑:加成健)

均瑶健康5名失股董事及高管计划减持,并计划2020年上市募资9.4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电 君祥健康(605388.SH)昨晚发布公告称,拟通过部分董事及高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发出的《关于计划减少库存股的通知》。因个人财务需要,朱晓明、罗喜悦、向伟兵、崔鹏、郭勤(以下简称“减持对象”)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启动。第15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474,900股。即不能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朱晓明持有公司股份61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直接的副首席执行官罗喜悦持有公司股份549,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副总裁项伟兵持有公司2股,合计76,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首席财务官崔鹏持有公司股份129,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董事会秘书郭勤持有公司股份331,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朱晓明、罗喜悦、向卫兵、崔鹏通过宁波儒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取得其股份后,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有价转让的方式登记在各合伙人名下。宁波儒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后,国勤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各自名下通过非购买和转让证券的方式成为合作伙伴。均瑶健康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股数量为7000万股(未转让老股),发行价格为13.43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艾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南证券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文浩先生、史继军先生、艾肯证券。提案人代表为Rohma先生和Tomihiro先生。 2020年8月26日,吉尚健康股票上市后第七个工作日,盘中最高价32.25元,为自您报价以来的最高价。该股目前处于突破状态。吉祥健康本次IPO共募集资金9.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净额为8.84亿元。吉祥健康饮品2020年8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资8.84亿元,拟募集资金8.84亿元。资金将用于骏祥保健饮料湖北宜昌产业基地年产10万吨冷发酵乳饮料及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骏祥保健饮料浙江省年产10万吨冷发酵乳饮料扩建项目。衢州产业基地及吉祥健康饮料品牌现代化建设项目。均瑶健康IPO总成本为5653.99万元,其中认购费和保荐费4000万元。均瑶健康公布分红方案,于2024年5月29日增量派息10股((税前)1元,折算为4股,除权非配股日为2024年6月5日。公司2024年营业利润14,580亿元,同比增长1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1.64万元(上年同期为5757.59万元),公司n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收入的净利润为309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64.56万元,同比下降61.95%。去年。国泰西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暨上市仪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由“国泰君安”正式变更为“国泰凯通”,A股代码“601211”不变。此次证券简称变更,标志着国泰君安与凯通证券吸收合并重组的全部手续已全部完成。
(编辑:加成健)

兰州银行股价跌1.28% 2022年募资20.33亿元上市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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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电:兰州银行(001227.SZ)今日收盘跌1.28%,报2.32元,市值132.14亿元。该股目前处于突破状态。兰州银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3.57元/股。保荐机构及牵头经办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曾坤杰、田斌。兰州银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20.33亿元,募集净额19.68亿元。根据兰州银行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资本改善,以增加股本,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兰州银行上市发行费用为6,503.4万元,其中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费用为5,272.9万元。赞助费和承销费。
(编辑:田云飞)

新泰保险锦州中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件被罚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锦州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清单》(锦金监丰局字[2025]13、14号)显示,鑫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登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任鑫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吉岩先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锦州市金融监管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鑫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分公司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纪彦受到警告并罚款7万元。原文如下。
(编辑:马贤珍)

德兴兰海村镇银行因违规放贷被罚款,成为青农商行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上饶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海德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违规提供贷款。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对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张驰给予警告。据青融商行(002958.SZ)2025年半年报显示,德兴青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青农商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97.78%的股份。根据合作股权协议,青农商业银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97.78%的表决权。原文如下。
(编辑:田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