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金同灵财务造假案宣判获赔7.75亿元

中国经济网新京报1月3日电 光大证券(601788.SH)近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此前披露了涉及金东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相关诉讼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民事判决书。光大证券担任金铜铃公司2018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独立财务顾问,是本案26名被告之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金东岭公司赔偿原告叶晓明及其他投资者共计43269人的投资损失774,785,993.38元,并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承担相关律师费、案件处理费等。 2、对公司及25名被告提起民事责任诉讼。审判将继续进行,并将准备单独的量刑文件。 Kodai证券表示,针对公司及其他25名被告的民事责任诉讼将继续审理,并准备单独的判决书,因此公司最终的诉讼金额尚不清楚,目前无法确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盈利的影响。
(编辑:魏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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